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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福鼎市未入园的石材加工企业年前将停止生产

2017-12-08 09:0049783

关于要求全市石材加工企业规范生产的通知
鼎环保〔2017〕196号

石材加工企业:

因石材加工污染导致环境破坏,已成为我市突出环境问题,也引起中央环保督察组高度关注。为彻底解决石材行业污染问题,进一步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有效治理石材加工业造成的环境污染,现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福鼎市政府要求,我市辖区范围内未入园的石材加工企业,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停止生产,逾期不停止的,我局将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福鼎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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