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潮公易网【矿】(2024)0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和《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彩塘宏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一宗,本次出让不设底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潮州大道北127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潮州大道凤新大厦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彩塘宏山矿区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拟设矿区位于潮州市市城区180°方位,直距约22.5km处,行政区划隶属潮安区彩塘镇管辖
面积:0.35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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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截止2023年8月21日,拟设矿区+261.98~+50m 标高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用花岗岩矿石量 2161.66万立方米,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石量2010.54万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1108.28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 902.26万立方米);覆盖层总剥离量 478.60万立方米(其中残坡积层 61.41万立方米、全风化花岗岩 270万立方米、半风化花岗岩147.19万立方米);可采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1254.03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剥离层383.9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261.98米至 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矿山设计为露天开采,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实现“节约集约、规模开发、综合利用、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得人在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义务。
拟出让年限:11.6年 11年7个月
起始价:14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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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均可报名申请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如竞得后才发现的,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违约金,相应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成交:(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矿产)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在广东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2)不按挂牌公告规定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事实的;(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4)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或出现违反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或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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