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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山东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日照市反馈督察情况,设计矿山开采、矿山修复问题

2021-07-29 10:061715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5月11日至5月31日,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日照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28日,督察组向日照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李峰通报督察反馈意见,市委书记张惠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肖永涛,督察组有关人员,日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日照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出台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日照市河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奖励,东港区获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五莲县获批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被确定为首批2个国家生态环境与健康试点地区之一。

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全市“四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8.5%。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成为全省唯一一家环保绩效A级的长流程联合钢铁企业。能源消费持续调整,实现农村清洁取暖50782户,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84%,出租车占比100%。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荣获省委、省政府颁发的“攻坚克难”奖。建成“天地空”一体化大气环境质量智慧监管平台。2020年,PM2.5、PM10两项指标年内同比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省控以上重点河流断面年均浓度全部达标。

日照市高度重视本次督察工作,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1年7月19日,督察组交办的1387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635家;立案处罚33家,罚款617.8万元;立案侦查1件,刑事拘留9人,提醒谈话2人,问责6人。

督察指出,日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和人民期待,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



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公转铁”成效不明显。岚山疏港铁路、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山钢铁路专用线、岚山油气公共管廊、日照港—京博输油管道、岚山—莒县输油管道等重点工程进展不快。列入省铁路专用线重点项目的岚山疏港铁路工程建设未达序时进度。2020年,岚山区货运总量近3亿吨,铁路货运占比仅为8.1%;区内铁路专用线的重点工业企业铁路装车能力利用率远低于目标要求。

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不快。莒县海右化工园等部分园区环境管理机构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莒县海右化工园、经开区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配套的专业污水处理厂尚未投用。岚山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不配套,油气公共管廊、中水回用管网、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未建成,集中供热未实现。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仍需加强。日照市海滨省级风景名胜区未编制总体规划,存在界线不清、管理缺失问题。海水养殖整治工作久拖不决,限养区和养殖区海水养殖底数不清。东港区日照盛隆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沿海路傅疃河大桥养殖场等多家养殖企业治污设施不配套。

矿山开采破坏自然生态。岚山区德刚矿业公司、同德矿业公司未落实边开采边修复,采矿许可到期后仍继续开采;日照超能石材公司超采40余万方。莒县华宝钛业公司非法回采尾矿库30余万方,龙山镇小北山石子厂、日照市万豪砖业股份有限公司盗采石料破坏山体。

地下水资源管理缺失。莒县20多家机制砂石企业、岚山晟泰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私设自备井,违规盗采地下水。东港区、岚山区、经开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等沿海陆域海水养殖企业普遍存在盗采地下咸淡水资源。

矿山修复整治不到位。2020年,莒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任务30个,12个未达序时进度。岚山区虎山镇楼子底废弃采坑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东港区南湖镇尹家河矿区黄泥崖矿山修复项目未达序时进度。

砂石行业监管失控。莒县大量砂石项目以钾钠长石粉的名义规避行业准入限制,2019年至今,莒县审批机制砂石、钾钠长石粉等项目70多个,抽查13家钾钠长石粉企业有10家生产机制砂石。岚山区、五莲县、东港区也存在多家非法采砂制砂点,长期违法生产。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燃煤小锅炉未完全淘汰到位,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港区4处点位存在燃煤小锅炉,现场堆存大量煤炭。

问题盯办不紧。莒县沭东污水处理厂长期处理负荷在40%左右,“清水进清水出”问题突出;岚山区碑廓镇政府擅自拆除碑廓镇污水处理厂,造成镇域污水长期无法有效处置。岚山区疏港大道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没有明显改观。

统筹整治不力。日照市船舶拆解与修造行业污染问题,相关部门及区政府(管委)履职不力,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全市7家船舶拆解企业均属无证拆解,18家船舶拆解与修造企业缺少完备手续,普遍存在环境管理粗放,肆意排污问题。

信访件整改标准不高。莒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存在扬尘污染问题,日照宝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排污口数量与排污许可证不符。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还存在薄弱环节



VOCs治理亟待提升。岚山区中海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部分石化企业罐区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日照威奕汽车有限公司、日照众兴包装有限公司、中大体育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未按要求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部分涉VOCs企业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紫外灯、活性炭等耗材更换不及时,使用台账记录缺失或不全等问题。

港口扬尘“反复治”。日照港口集团岚山港及周边其他港口卸货作业时,雾炮等降尘设施未运行,厂区物料撒落,道路粉尘较多,港口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

“自流黑”屡禁不绝。莒县玉成矿业有限公司、户部岭水库东北矿坑、碁山镇东毛庄村东侧等10余处存在自备加油罐或流动加油车。

水环境质量亟待改善。2020年,日照市国控断面月度超标5次,省控断面月度超标3次,市控及以上河流断面超标48次。4月份,国控日照岚山绣针河潘庄二村断面是全省三个劣V类断面之一。

污水收集不到位。莒县城区尚有合流制管网13公里、老旧小区43个未进行改造;五莲县城区尚有合流制管网15.6公里、老旧小区67个未进行改造。日照港集团石臼港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

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东港区日照韩和工贸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铝灰等危险废物包装不严,车间地面铝灰散落。莒县华宝钛业有限公司废机油桶露天存放,油污渗漏污染土壤。山东圣运化工有限公司停产后生产废水长期贮存,处置不力。日照市7家船舶拆解企业多年来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去向不明。

飞灰填埋管控不力。五莲县新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区,自2018年12月投产以来,产生飞灰约1.4万吨,长期将1万余吨飞灰违规暂存在五莲垃圾填埋场和厂区暂存库内。


三是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部分小企业集群监管缺失。莒县碁山镇22家钛铁选矿企业,其中21家手续不全,普遍存在治污设施简陋或无治污设施、废水直排环境、危险废物管理混乱、严重破坏生态等问题。小店镇石材产业园存在多家手续不全或者没有手续企业。刘官庄镇塑料加工企业多采用“UV光解+低温等离子+活性炭”等简易治污工艺,无组织排放量较大。岚山区中楼镇橡胶行业企业存在废气收集效率较差、处理设施简陋、危险废物管理混乱等问题。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叉车铸铁件及喷漆生产线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高新区日照佰庆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油水分离器长期不正常运行。五莲县环优无害化处理厂等6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不配套或治理效果不好。莒县板纸厂、日照新博木业有限公司等涉水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较多。岚山区圣公山路污水处理厂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督察要求,日照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督察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要立足常态长效、科学统筹谋划,坚持系统治理,坚决防止简单粗暴、敷衍应对做法。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日照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日照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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